华理科高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实施细则
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,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,促进学生爱读书、读好书, 根据教育部《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结合本校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成立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小组
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,学校管理部门、学科组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,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、审核工作。
组 长: 乔长虹
副组长:沈爱明
成 员: 图书管理老师、教研组长、班主任
二、工作目标
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,认真贯彻落实《管理办法》要求,不断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,规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程序,建立健全长效机制,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,丰富拓展教育资源,营造爱读书、读好书的良好氛围。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。
三、工作内容
1、坚持原则,把握方向,守住底线。
课外读物推荐工作要坚持方向性、全面性、适宜性、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,符合主题鲜明、内容积极、可读性强、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。对于违反《出版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或存在《管理办法》中所列举的十二条“负面清单”情形的课外读物,一律不予推荐和选用。
2、建立和完善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机制。
把控进校园课外读物主要渠道,实行分类管理。对于各类进校园课外读物读按照“凡进必审”“凡荐必审”的原则。
3、结合信息技术,提升图书馆服务品质。
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信息筛选平台和数据库,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是一项新工作,需要加强研究,创新机制,组建专业力量探索有关文献资料的采集、加工制作、日常借阅和风险防范等管理模式。
学校图书馆充分利用信息化智能技术,对图书借阅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对策研制。及时收集学生借阅信息,并从不同维度做好分类统计和差异比较。利用信息化手段,定期向学生推送个人借阅信息和个性化的推荐书目,同时为馆藏图书管理和新进图书遴选、图书馆课程开发建设等积累数据,提供精准服务。
4、规范采购流程。
作为课外读物进校园最主要渠道,学校图书馆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,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,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需要,学校要切实做好学生课外阅读需求调研。鼓励学科教师、图书馆专业人员、家长、学生代表等多方推荐,积极扩充馆藏图书数量,确保和提升馆藏图书品质,充分满足学生课外阅读需求。
在充分保证学生身心健康的基础上,根据学段特点,有序引进馆藏图书中的数字出版产品,做好信息化时代新媒介阅读指导,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要求,对数字出版产品内容、形态、平台等认真遴选、审核,探索出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数字出版产品进校园管理办法。
5、建立图书推荐管理机制
进校园课外读物每学年推荐一次,严格按照《管理办法》规定的初选、评议、确认、备案等环节推荐。相关环节可增加学生和家长代表,共同参与课外活动进校园管理。对选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指导目录,重点评议适宜性;对其他渠道推荐的课外读物要全面把关,提出评议意见。
对于学生捐赠的图书由各班级组织,报学校工作小组审核。杜绝违禁图书进校园。
6、丰富课外阅读活动,建设图书馆课程
重视学生阅读需求,关注教育教学改革需要,加大学校图书馆课程建设力度。组织全校教师共同开发图书馆课程,定期利用图书馆开展教育,面向全体新生开设入馆教育以及文献信息检索、辨别、利用等课程;组织开展名师导读、读书沙龙、新书推荐等分享交流活动。
学校每年4月份开展主题读书节活动,每周读好书推荐,开展读书沙龙,邀请知名作家作讲座等活动,丰富学生的读书内容,拓展学生的读书眼界。
7、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应急机制。
充分做好预案,定期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,防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,筑牢问题读物进校园“防火墙”,守住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底线。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,消除不良影响。
四、保障措施
1、强化组织领导,明确责任主体
明确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主体责任,建立和完善学校指导与监管机制。积极参加区级培训,提升相关人员遴选、审核课外读物的能力。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工作报备制度,定期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情况开展抽查,将相关管理纳入学校绩效考核指标。
2、学校党政各级部门齐抓共管。
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,各级部门参与配合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,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、审核工作。贯彻落实好各项工作,严格把握大方向,坚持原则,守好底线。
3、加强协同治理,做好常态化管理。
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,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。探索建立课外读物协同共治模式,协同政府出版管理部门关口前移,把好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,管好出版源头,确保正式出版物质量。
4、严格管理,失职问责。
全体教师要增强责任心,严守纪律,规范自己的行为,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出现问题者,对当事人严肃问责。
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、征订纪律,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、征订。学校设立违规推荐、征订学生课外读物“红线”,凡触犯者依据学校《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》,严肃处理。
1)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;
2)引导、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;
3)未经同意,组织学生、家长下载各类学习平台、安装APP,或网上学习资料、读物征订的。
2021年6月15日
附录:
违反《出版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,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:
(一)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污蔑、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、英模人物,戏说党史、国史、军史的;
(二)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,有反华、辱华、丑华内容的;
(三)泄露国家秘密、危害国家安全的;
(四)危害国家统一、主权和领土完整的;
(五)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,宣扬宗教教理、教义和教规的;
(六)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,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,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、习惯的;
(七)宣扬个人主义、新自由主义、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,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;
(八)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,格调低下、思想不健康,宣扬超自然力、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,存在淫秽、色情、暴力、邪教、赌博、毒品、引诱自杀、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;
(九)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(十)存在科学性错误的;
(十一)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,违规使用“教育部推荐”“新课标指定”等字样的;
(十二)其他有违公序良俗、道德标准、法律法规等,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