闵行二中关于规范学校收费工作的规定
发布日期:2018-01-05
作者:闵行二中
为规范各项学生费用的收取工作,依据中纪委、国纠办关于治理乱收费的工作要求,现对学校收费工作做出如下规定:
一、开学前,用告家长书及收费公示两种方式,告之家长一学期的收费情况,并分清各类收费项目。
二、政教处、各年级组织的订报工作、春秋游活动、军训活动等,收费前需出具告家长书,写明学校要求和收费标准、减免比例,在家长签名同意的基础上,方能收取。
三、教导处、各学科组每学期可推荐优秀的杂志、学科练习供学生订阅,但要履行教师申请,教研组长把关,教导处备案的手续,并发放告家长书通知家长,若家长提出请教师代购的要求,在家长签字的基础上,方能为学生代购。
四、其他另外的代收费,如业余学校收费、饭费、车费等,一律有学校发通知告之家长,无学校通知不允许收取任何费用,违者以违反师德处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