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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12345有关军训咨询
发布日期:2018-01-07    作者:闵行二中-工会   

尊敬的虞女士:

您好!

  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学校工作的关注。

   您来电咨询的有关孩子军训的问题,答复如下:

   教育部、总参谋部、总政治部印发的《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》(教体艺〔20077号)以及市教委、上海警备区司令部、上海警备区政治部印发的《上海市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实施细则》(沪教委体〔201021号)等有关文件精神,《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》规定:在全市高一年级(包括中等职业学校)学生中开展军训,军训工作实施“55”组织模式。即5天在校训练,5天在市青少年校外活动营地东方绿舟集中训练。

根据上级相关文件,我校高一新生5天在校军训安排在811-15日,地点:黄浦区滨海国防教育基地。学校已下发了相关通知。

通知中明确写到:学生患心脏病或其他疾病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,请家长向班主任说明情况并提出申请,经批准可以免训。

对特殊体质的学生,本人愿意参加军训的,我们安排在室内参加军事理论知识学习、整理内务、参与后厨准备工作等。如遇学生有突发病情,由基地医务人员进行初诊,根据病情及时送往当地医院或送回家休养。

此外,在基地训练过程中,我们也会积极做好各项安全措施,认真落实各类活动及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措施,健全保障机制,防止溺水等意外事故的发生。切实做好集中军训的防暑降温工作,凡遇黄色高温预警信号(35摄氏度以上)天气,训练内容和时间作相应调整,将训练活动安排在10时以前和17时以后进行。如遇橙色高温预警信号(37摄氏度以上)天气,暂停室外军训活动。

如果高一新生因故未能参加当年军训的,学校可以安排参加下一届新生军训。

以上是我校在军训中的一些做法和程序,如果您还有需要进一步了解的,可以联系学校军训负责人。

再次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关注与监督。

祝您的孩子在二中健康快乐成长!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闵行二中

2017年7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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